只有兩種性別,而「跨性別」並不是其中之一。 男性不應該參加女性運動,原因很簡單:他們不是女性;他們是男性。 最高法院有機會做國會未能做到的事情:保護女性運動和各州在聯邦政府失敗時的行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