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持有一個有爭議的觀點:人們應該能夠出售他們的腎臟。 這將拯救數千條生命(每年有 5 萬人因腎臟短缺而死)並節省數十億納稅人的 $$$。 你知道嗎,幾乎 1% 的美國聯邦預算用於治療腎衰竭(這是個瘋狂的數據!)。我們有大約 520,000 人在接受透析,每年每人花費約 10 萬美元。 當兩個腎臟都失效時,患者會接受透析,這每年花費約 10 萬美元,讓人們依賴機器,且中位生存期僅約 5 年。從已故捐贈者那裡獲得移植的患者情況要好得多,通常可以延長 8-12 年的生命,並為納稅人節省每位患者約 146,000 美元的透析費用……但已故捐贈者的等待名單很長,大多數患者在等待時會去世。 迄今為止,最佳的結果來自活體捐贈者的腎臟,這些腎臟的使用壽命為 15-20 年,通常可以讓患者完全跳過透析,並為每位患者節省約 90 萬美元的透析費用,並延長十年的生命。 問題是你需要有一位朋友或家人願意捐贈他們的腎臟給你,因為很少有無關的人會這樣做,即使我們大多數人都有一個多餘的腎臟。我們可以通過一個受監管的市場來解決這個問題! 我會將其作為一個由政府管理和支付的計劃,捐贈者可以獲得 50,000 美元的免稅收入、帶薪休假、與相關問題的終身健康保險,並在他們需要腎臟時被移到名單的最上面。即使在所有成本之後,我們每位患者仍然可以節省數十萬美元。 在你問之前——捐贈腎臟的人與不捐贈的人壽命一樣長,並報告在捐贈後的生活質量相等或更好(因為他們拯救了某人的生命!) 這聽起來有爭議,但我在一次熱議晚餐上提出了這個問題,並能夠在結束時讓每個人都站在我這一邊。 我很好奇人們認為補償願意捐贈的人更瘋狂,還是讓患者死去並繼續每年花費數十億進行透析更瘋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