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由 @howardlutnick 提出的完全虛假的 "金卡" 虛榮項目,很可能會對政府造成反效果。 原因如下: 綠卡(移民簽證)是由國會根據《移民和國籍法》(INA)專門創建的。總統無法創建新的簽證類別、拍賣簽證或在沒有立法批准的情況下實施付費的“金卡”。為了應對這一限制,政府試圖重新解釋現有綠卡類別(EB-1、EB-2、NIW 等)的裁定方式。 作為參考,INA 將這些類別定義為: EB-1:針對具有非凡能力的個人,這些人將對美國產生重大利益("愛因斯坦" 綠卡) EB-2 NIW:針對具有卓越能力的個人,其工作符合國家利益。 這些類別賦予行政部門相當大的自由裁量權來定義: - 什麼算作“非凡能力” - 什麼算作“卓越能力” - 什麼構成“國家利益” 提議的金卡解釋表明,向美國財政部支付 100 萬至 200 萬美元的“贈款”可以作為國家利益或卓越能力的證據。 但這裡有一個致命的缺陷: 支付這筆錢並不會讓你獲得普通 EB-1 或 NIW 申請者所擁有的任何東西——他們不需要支付 100 萬至 200 萬美元。 這並不讓你跳過排隊。 這並不免除每國配額。 這並不改變國會控制的簽證配額。* 這只是讓你花費數百萬美元,卻獲得與其他人幾千美元所能獲得的相同過程。 * 供您參考,這些限制在金卡網站的細則中出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