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爾及利亞性犯罪者布拉希姆·卡杜爾-謝里夫(Brahim Kaddour-Cherif)錯誤地從溫茲沃斯監獄(HMP Wandsworth)獲釋,因為他逾期居留了他的簽證。那麼,為什麼他沒有被驅逐出境呢? 這個問題引發了有關簽證規則與刑事司法系統之間功能失調的互動的重要問題,我想這會讓國會議員感到困擾。 根據官方來源告訴我的解釋,卡杜爾-謝里夫未被驅逐出英國的原因是: 本質上,他因為有未決的刑事訴訟而受到保護——政府不會在刑事訴訟進行中驅逐或遣返,除非與警方和檢控署達成協議。 據我所知,重點是他的任何判刑都未達到自動驅逐的門檻,即12個月或更長的監禁刑期。 即便如此,今年早些時候對他採取了初步驅逐程序,或稱為第一階段通知。 這是因為他的重複犯罪歷史被視為對公共利益有害。例如,他在2024年11月因猥褻暴露罪被定罪,並被判處18個月的社區令。他還被列入性犯罪者名冊。 但是——這裡有些人會認為這是非同尋常的——驅逐程序並未推進,因為有待決的起訴! 不幸的結果是,他在因意圖盜竊而被拘留後錯誤地獲釋,現在已經失踪。即使他被找到,也不清楚即使如此他是否會被驅逐。 這種情況可以說是相當混亂。 一個大問題是,為什麼一個逾期居留的人在被列入性犯罪者名冊時不會自動被驅逐出境! 在政府內部,這種混亂引發了可以稱之為跨部門的困惑。 也許為了分擔或擴散對卡杜爾-謝里夫錯誤釋放的責任,負責簽證執法的內政部對司法部提出了尖銳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