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我會被問到:"你關心外國對美國人的審查,為什麼不關心[X]?" 言論自由在任何地方、任何時候都面臨危險,很多律師一直在為此奮鬥。我只是個人在做一件事。一年後會有另一件事。
專注於自己的領域,而不是過度分散精力,並且一次專注於一個困難的問題,這就是成功的關鍵。
專注於自己的領域,而不是過度分散精力,並且一次專注於一個艱難的問題,這就是你獲勝的方式。 當這項工作完成後,我將選擇另一個艱難的問題 - 可能是英國的內部情況 - 並在那上面努力十年,直到我們獲勝。
專注於自己的領域,而不是過度分散精力,並且一次專注於一個困難的問題,這就是你獲勝的方式。 美國國內的事情已經被像 FIRE 和 Netchoice 這樣的團隊很好地覆蓋了。
專注於自己的領域,而不是過度分散精力,並且一次專注於一個困難的問題,這就是你獲勝的方式。 美國的言論自由訴訟如果沒有跨國維度,已經由像 FIRE、Netchoice 和 ACLU 這樣的優秀團隊覆蓋。
專注於自己的領域,而不是過度分散精力,並且一次專注於一個困難的問題,這就是你獲勝的方式。 沒有外國因素的美國言論自由案件已經被像FIRE、Netchoice和ACLU這樣的訴訟巨頭充分報導。
我真的不理解反對第230條的推動。第230條和第一修正案是美國能夠超越世界其他國家的原因。 我們有自由以光速交流思想。他們在發佈之前必須先讓法律團隊審核一遍。
我真的不理解反對第230條的推動。第230條和第一修正案是美國能夠超越世界其他國家的原因。 我們有自由以光速交流思想。他們必須在上線之前將所有內容交給法律團隊審核。
我真的不理解反對第230條的推動。第一修正案和它的小兄弟第230條,是美國為什麼能夠超越世界其他地方的原因。 我們有自由以光速交流思想。他們必須在上線之前將所有內容交給法律團隊審核。
我真的不理解反對第230條的推動。 第一修正案和它的小兄弟第230條,是美國能夠超越世界其他國家的原因。 我們可以以光速交流思想。他們必須在上線之前將所有內容交給法律團隊審核。
我看到英國報紙在當前事件上被美國報紙搶先報導,因為英國的報導需要經過四小時的法律審查,而美國則不需要,這是由於不同的法律標準和相關的出版實踐。 不最大化言論自由 = 失敗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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